备注:
1、以上产科检查常规依据2018版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《中华妇产科杂志》制定的常规检查项目。
2、孕28周产检一次/月、孕28-35周之间产检一次/2周,孕36周后一次/周。孕39-40周后产检一次/3天。
3、有妊娠合并症产检常规见相应疾病常规。肝炎病人每两月复查肝功能一次、每三月复查乙肝DNA。糖尿病患者自测血糖小轮廓,2-3月复查糖化血红蛋白,双胎每两周复查B超。甲减患者一月复查甲功。